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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平安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5年01月05日 15:59:14 访问量:199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

 

原综治委[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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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平安志愿服务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各乡镇(街道)综治委,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平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推进平安原平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按照省综治委《关于加强全省平安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晋综治委[2014]21)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启动本地、本系统平安志愿者招募工作。

 

 

原平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30

 

 

关于加强全市平安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省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平安原平建设五年规划(20132017)》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全市平安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按照“合理组建、形成网络、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发挥作用”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覆盖全市、工作规范、管理有序、成员广泛、作用明显的平安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平安创建的社会动员水平和群防群治队伍的组织化程度,为夯实平安建设群众根基、扩大平安建设的影响力和参与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队伍规模化。立足志愿者队伍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加大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努力使全市平安志愿者队伍规模达到全市实有人口的1%以上。

()服务多样化。以治安巡逻防范、矛盾纠纷化解、维稳信息收集、社会法制宣传等内容为主,并不断向犯罪预防、帮教纠正、应急救灾等领域拓展。

()分布科学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平安志愿者的分布重点,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力求由“点”到“线”及“面”,形成辐射全市、覆盖城乡的平安志愿服务网络。

()管理制度化。建立健全招募注册、培训管理、保障激励、考核评价等制度,逐步完善平安志愿服务、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志愿活动规范、有序、高效。

三、主要类型及牵头配合单位

()社区()平安志愿者。招募对象为社区()干部、网格员、保安、物业管理人员、“两会一队”人员、楼院长、辖区单位职工、老党员、老干部、退伍转业军人、低保户以及有参与社区服务热情的居民。每个社区()根据居民数量、辖区治安情况等因素确定平安志愿者数量,一般每个社区不少于2O人,每个行政村不少于3人。工作区域主要在本社区()及周边。(牵头单位:市综治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行业平安志愿者。

 1、交通行业平安志愿者。招募对象为公交车、出租车、长途汽车、火车等司乘人员,公交车站点、长途汽车站、出租车公司安全员等工作人员,铁路行业相关工作人员,交通协管员以及志愿参与交通安全服务的社会民众,工作区域以公交车站点、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出租车营运场所、城市街道十字路口为主。(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原平车务段;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2、旅游行业平安志愿者。招募对象为旅游局、旅行社职工,景区导游、安全员等工作人员以及志愿参与景区、场馆服务的社会民众,工作区域以全市各景区、旅游场馆及周边为主。(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体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3、教育行业平安志愿者。招募对象为学校教职工、高中及中专在校学生以及志愿参与校园平安服务的学生家长、社会民众,工作区域主要在各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4、住建行业平安志愿者。招募对象为环卫工人、园林系统职工及保安、城管干部以及志愿参与城市建设服务的社会民众,工作区域主要在街面、公园、街道绿化带、休闲广场等。(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5、青年团员平安志愿者。招募对象为全市广大优秀青年团员,工作区域不特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置,参与交通协管、法制宣传、特殊人群服务、法律援助、旅游景区秩序维护等工作。(牵头单位:团市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

除以上五大行业平安志愿者,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建其他行业志愿者,逐渐拓宽来源渠道,不断壮大规模。

()企事业单位内部平安志愿者。招募对象为除以上行业类之外的其他大型企事业、厂矿内部职工,保卫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工作区域以各企事业单位、厂矿内部及周边为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各大型企业、厂矿)

()应急平安志愿者。招募对象以公安民警、协警、司法警察、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主,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参与社会面巡逻防控,参与重大案()件的应急处突、人员救援,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救援等。(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武装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民政局、市计生局)

四、服务内容

各类平安志愿者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内容:

()宣传法律知识,发挥宣传员的作用。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方面的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劝导违法和不文明行为等。

()排查安全隐患,发挥信息员的作用。对本服务区域的治安隐患进行排查,发现不安定因素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报告。

()调处矛盾纠纷,发挥调解员的作用。对本服务区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协助调委会、调解中心等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减少不稳定因素。

()帮扶特殊群体,发挥帮教员的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患者、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人群开展帮扶教育。

()维护治安秩序,发挥治安员的作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辖区、本行业或指定区域的治安秩序,在重大活动、敏感节点等重要时期,协助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处置突发事件,发挥处突员的作用。熟悉所服务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开展处置工作。

五、招募及管理

 ()招募条件

1、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愿意不计报酬,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建设提供服务和帮助;

2、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7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外省区市人员;

3、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志愿者工作的能力;

4、有志愿服务时间;

5、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在申请、登记后可成为平安志愿者。

()权利和义务

1、平安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参加相关培训;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相关信息;请求平安志愿工作组织机构帮助解决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拒绝提供超出其自身能力的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受到意外伤害时,获得相应的帮助;自愿退出志愿服务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2、平安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觉服从统一管理;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日常管理

1、统一招募。社区()平安志愿者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组织招募,派出所要确定专人负责审查报名资格;行业平安志愿者一般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招募;企事业单位内部平安志愿者由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招募;应急平安志愿者由政法部门、武装部门分别招募组建。招募方式由招募单位(现场或网络报名)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2、实名登记。平安志愿者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登记表格样式附后,由牵头实施单位统一制作印发),由招募单位登记造册,统一编号。社区()类的有关情况报市综治办备案,其他类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经志愿者本人申请,招募单位可以在当地民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门网站为其注册登记为注册志愿者。

3、统一标识。平安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时应佩戴统一的标识(应急类的除外)。社区()平安志愿者的标识由市综治办统一制作,行业平安志愿者的标识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企事业单位内部平安志愿者的标识由各企事业单位制作。标识以红色为基本色,在显著位置标明“平安志愿者”字样(字体为黄色),落款为各制作单位;红袖章为必备的标识,也可根据经济情况或工作需要制作统一的徽章、胸卡、遮阳帽、马甲、T恤衫等。

4、确定项目。平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开展,各地、各行业主管单位根据本辖区、本行业治安形势特点和平安建设工作需要,每年确定一批志愿服务项目,按照“方便、就近、对口”的原则,结合志愿者特点、优势、专业、时间等情况,为志愿者搭建服务平台,并根据项目确定的岗位配置志愿者力量,确定服务的方式、时间,努力提高平安志愿服务的社会动员水平和队伍的组织化程度,促使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5、分级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使用、谁招募、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平安志愿者进行规范化管理,形成条块结合、纵横联动的工作格局。社区()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推动,市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配合;日常管理、组织活动由各社区()负责,各街道(乡镇)负责监管。行业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在忻州市级行业主管单位牵头组织、协调推动下,由县级主管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内部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协调、推动,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应急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由市政法部门、武装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6、定期培训。各类平安志愿者组建后,由组织招募单位定期开展岗位知识培训,传授专业知识及技能,指导开展相关志愿服务工作。市综治办负责定期对辖区内的骨干志愿者进行培训,印发服务指引和培训手册等,指导各牵头单位的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7、健全制度。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平安志愿者定岗排班、活动登记、培训指导、纪律要求等日常管理制度,定时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活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严格纪律,畅通出口,对于不履行职责或工作方式不当、引发重大矛盾纠纷或出现其他不胜任状况的平安志愿者,要及时劝导退出。

六、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准备启动阶段 (20149月—201410月底)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细化任务、措施、方法、步骤等,同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社区()、基层单位、大型厂矿等,广泛宣传平安志愿服务的必要性,积极倡导平安志愿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群众报名参与的积极性。

()全面部署、组织实施阶段(201411月—201412月底)市综治办、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团市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推动作用,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成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平安志愿者的招募组建和岗前培训工作,确保全部走上志愿服务岗位,参与平安建设,推动平安志愿服务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

 ()培养典型、示范带动阶 (20151月—20156月底)市综治办、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团市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力度,协调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平安志愿服务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挖掘、培养、选树一批本地本行业的经验典型,打造一批叫得响、有特色、推得开的亮点,通过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经验,辐射、带动和提升全市平安志愿服务工作整体水平。

()健全机制、总结提高阶段(20157月—201512月底)各单位要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激励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发现并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效果。

()规范运行、常态发展阶段(2016)各地各部门结合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平安志愿服务工作制度,不断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推动这项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

七、工作要求

()切实提高认识。开展平安志愿服务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是依靠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抓手。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把加强平安志愿服务工作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力争通过平安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群防群治工作整体发展,推动全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广场显示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召开动员会、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宣传平安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平安志愿服务工作的综合报道、典型宣传,积极倡导平安志愿服务,调动广大群众报名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志愿服务无比光荣的浓厚氛围。

 ()加大经费投入。平安志愿服务不以获取报酬为条件,但需要配备必要的设施、物品和给予一定的奖励。按照《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制定鼓励政策,落实经费保障措施,为志愿服务创造条件;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和帮助本辖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组织实施单位要抓住《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的契机,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经费支持。市政府要设立专项经费,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平安志愿者提供一定的资金投入或物质奖励。各行业主管单位和大型企事业单位要将本系统本单位平安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为这支队伍正常运行提供稳定的运行经费。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模式,社区类的要协调争取物业等部门的经费支持,行业类的要探索建立平安志愿服务基金,多渠道解决平安志愿者的经费保障。

 ()加强表彰奖励。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平安志愿者的表彰奖励,根据服务时间、质量、社会效果等,定期评选表彰表现优秀的组织和个人。要充分发挥志愿者骨干的辐射、带动、凝聚作用,培养和增强志愿者队伍的自我管理能力。要大力推行“一事一奖”、“以奖代补”等制度,对单项工作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及时给予奖励。

 ()激发社会活力。各地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激发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不断创新理念,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社团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法成立平安志愿者协会,畅通社会参与渠道,最大限度动员和挖掘社会资源参与平安志愿服务,实现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良性互动。

()强化考核评价。各牵头单位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平安志愿者招募、管理、开展活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综治办要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综治考核范畴,加大考核分值;行业主管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要将这项工作和系统内部绩效考核、安全管理等挂钩,通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平安志愿者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对于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平安志愿服务工作进展迟缓或流于形式的单位;忻州市综治办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建立保险机制。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平安志愿服务保险机制。中国人寿保险原平分公司将为全市平安志愿者赠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平安志愿者招募工作结束后,忻州市综治办将与当地人寿保险公司对接,统一办理本辖区平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各地可探索其他保险方式,积极争取保险企业开设相关的保险项目,不断增强平安志愿者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提升平安志愿服务水平提供保障。

 

附件:原平市平安志愿者登记表

编辑:董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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