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制度
一、 新生入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从本校学前班升入的学生,按学期末班成绩均衡分班,班主任抓阄决定所获班级,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班。其它地方报名的学生,经教导处考试合格后,按成绩和人数多少安排插班。所有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插班学生学籍手续。
二、转学
转入学生,需要经过“语、数、英”三科的测试,合格者经校长同意转入相应年级就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和学籍卡。任何教师都不得私自接纳学生,否则严肃处理。
转出学生,须学生家长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办理相应的手续,方可转出。原则上给人数少的班级安排,等各班人数相同后按1、2、3的顺序轮流安排,班主任不得拒绝接收学生。
三、 休学
学生因病及其他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休学者,由学生家长持本地送医疗单位的证明,经班主任签字,学校领导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留学籍。休学期满,未与学校联系,既不复学也不办理延续学习超过一月者,学校有权分类处理。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回原班或插入相应的班级。
四、 退学
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在校生不得退学。
五、流失
凡未经批准中途不上学的在校生视为流失,小学流失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因此要避免流失的出现,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经动员返校上学的,各年级必须接受,但根据考勤规定要给予必要的,恰当的批准教育。